发布时间:2020-09-15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小 中 大】
《南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已由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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