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5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李 强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明汉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辛天桂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明宏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 力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海本立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
石秀田为南阳市公安局局长。
任 命:
李淑君、李新华、刘雪琴、牛晓春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邓 勇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王玉斌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刘子国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孙 涛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
车向平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任万富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侯大勇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
范东哲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焦怡琳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王干祥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白云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李卫、牛永权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郑峥、王飞舟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贺、王小军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森、褚松龄、胡珊珊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白丞博、陈德林、李路明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赵变英、王彬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锡敏、孙娟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张红彦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张朝阳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
孙小刚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李进军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杨峨生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张鹏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杨玉娟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
李剑光、雷川、范元军、刘文祥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李 震的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大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戚绍斌的南阳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 去:
宋涛、 钱万强、谢云龙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贺学海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李国良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张庆江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雪琴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邓 勇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玉斌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职务;
侯大勇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李淑君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赵变英、赵晓剑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范东哲、李锡敏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郑红灿、刘子国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徐建淮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 涛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峨生、赵森、褚松龄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刑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干祥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牛晓春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张红彦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白 云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智慧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卫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