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3月4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白振国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新炜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震林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范 涛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宋前炜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开华山为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许东栋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新慧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袁 东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 柯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苏 平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胡名学为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宋长青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高宛梅为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裴先茹为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决定任命:
郑文明为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薛榜法为南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免去:
闫宏显的南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陶建勇的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侯天侠的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高从林的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文忠的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玉安的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乔宏晓的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刘 鹏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丁建民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牛晓春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红彦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宋 涛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 军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郧钦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谢 献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 平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中强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淮桐的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 洋的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 歌的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正杰的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决定免去:
白振国的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刘 超的南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