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法院立案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成立了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视察组。12月6日至7日,在庞震凤副主任的带领下,视察组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邓州市、卧龙区、宛城区人民法院及部分法庭,采取现场查看、听取汇报、专题座谈、与部分当事人交流等形式,对两级法院三年来的立案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同时,还委托其他各县人大常委会对辖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进行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三年来全市法院立案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和中央深改组《关于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2016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采取多种措施基本解决了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立案难”问题,立案工作规范化、信息化、便捷化程度得到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此应予以充分肯定。具体表现如下:
(一)立案登记制改革得以较好落实。全市两级法院通过设立诉讼服务中心、配备立案工作人员、完善考核监督制度、立案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起诉、自诉等,能够当场登记受理,有效地保障了群众的合法诉权。目前,全市法院配备立案工作人员125人,其中员额法官14人,设立专门办案团队20个。立案登记制施行以来,全市法院共办理一审立案登记249974件次,其中当场立案238976件次,当场立案率达到95.6%。
(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初步建立。全市法院积极探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对小额诉讼和标的5万元以下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建立速裁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速裁案件17368件,案件调撤率76.5%,个案平均审理周期由原来的90天缩减至现在的28天。
(三)诉调对接工作取得进展。全市法院积极同民调组织、行业协会、乡镇政府等单位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不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两级法院立案大厅均设立了诉调对接办公室或专门窗口,邀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特邀调解组织,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等从事调解工作。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共诉前调解案件38210件,不仅化解了当事人的纷争,又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多数基层法院制定了信息公开、服务承诺等立案制度,公示立案流程。在立案大厅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书写桌等硬件设施,以及充电器、报刊架、无障碍通道等便民设施,方便人民群众。市县两级法院全部开通了网上立案系统,当事人可以进行网上立案。开展为农民工讨薪和保护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专项活动,对涉及贫困群众、军人军属、民营企业等特殊群众权益保护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转。在立案大厅设立司法救助窗口,向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依法缓减免当事人的诉讼费。
二、存在的问题
从视察了解掌握的情况看,全市法院立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以下问题与不足:
一是变相限制立案的现象还没有彻底根治。受人案矛盾突出和业绩考评等因素的影响,极个别法院还存在变相限制立案的现象,比如:立案窗口不全面开启,甚至以排号立案为名每天仅受理少量的案件,造成符合立案条件的不能及时立案;也有以每月25日后电脑升级为由,不再办理立案业务;还有要求当事人在立案时必须提供被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为当事人起诉设置额外条件。
二是立案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科技投入不足,智能化建设相对落后,存在办公自动化、科技化程度不高的现象,加之对网上立案宣传培训还不充分,很多群众甚至个别法官不熟悉操作流程,仍习惯于现场立案,以至自助查询、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等远程便民手段利用率低。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网上立案2756件,还不到同期立案总数的3%。
三是少数人员宗旨意识树立得不牢。个别地方极少数人员还存在着以下问题:对来诉群众缺乏耐心,语言生硬,态度粗暴;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不到位;原审法院代收当事人缴纳的上诉诉讼费后,不出具书面收费凭证;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不及时向相关审理机构移交等。
四是立案队伍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自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全市法院案件数量大幅增长,并持续高位运行。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登记立案数年均增长在20%以上;卧龙、宛城区法院年受理案件在1万件以上,法官年人均办案超过200件。但全市法院立案岗位仅有员额法官14名,有的基层法院立案岗位无员额法官,加之个别法官素质不高、能力不足,影响了正常业务的开展。
三、几点建议
立案工作是人民法院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的首要环节,事关人民群众权益的依法保护,关系法治建设和社会大局稳定。鉴于目前全市法院立案工作的现状,视察组建议:
一是要继续扎实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高度,把立案登记制改革摆在重要位置,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配齐配强立案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要全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大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力度,使建筑面积、办公设施等满足立案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职能,让来诉来访群众在立案大厅“一站式”办理立案登记、缴费退费、诉调对接等事宜。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接待水平,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规范、高效、文明的服务。
三是要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坚持抓硬件投入,抓实际应用,抓宣传推介,加快推进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着力打造诉讼服务大厅、网上服务平台和12368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立案服务平台,做到“让信息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四是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要认真借鉴“枫桥经验”,强化立案窗口、人民法庭岗位职责,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充分调动民调组织、乡镇政府、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缓解法院人案矛盾。要推动建立矛盾分流解决机制,畅通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化解纠纷渠道,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五是要关心关注法官队伍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在人案矛盾十分突出形势下全市法官队伍面临的问题及困难,切实加强法官和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做到监督与激励并重,增进广大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其内生动力。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为民服务的本领。
六是要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要加大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宣传,进一步提高立案登记工作的透明度,让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立案工作,并多渠道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立案工作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