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室职责
1、联系市人大代表,掌握市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情况,总结交流人大代表活动经验;制定代表活动计划和代表活动制度,使代表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2、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和联系选民等活动;
3、组织代表培训。指导市人大代表利用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4、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和督办工作;
5、会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做好对违法违纪代表采取法律措施前的审查工作;
6、受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联系驻市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并组织开展活动;
7、及时提供信息,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行职责开展服务。
8、做好代表履职档案的有关工作;
9、完成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