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有关文件、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编发《市人大常委会公报》,记载市人大常委会大事记;审核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
2、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负责省人代会南阳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3、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工作及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机要、档案、文电、文印管理工作。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
6、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7、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8、负责联系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统一答复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对有关部门的询问。
9、负责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的联络和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