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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12-01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1、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拟定、审议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包括社会治理、体育)、群团组织(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工作等)、安全生产(包括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有关议案;

  2、对属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3、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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