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授权我市人大起草河南省实施代表法办法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为提高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首次委托南阳市起草河南省实施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7月8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张启生秘书长主持召开会议,李文慧副主任讲话布置,南阳市人大常委会杨其昌主任和赵景然副主任带队接受任务。标志着省人大开始委托省辖市起草地方性法规的创新工作,用李文慧主任的话说这是一个里程碑性的大事。
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代表室、法制室等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和征求意见,并同省人大法工委、选工委反复研讨,经过二十几次修改,《河南省试试代表法办法(草案)》已于2014年11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初审,省人大常委会给予了充分肯定。待2015年3月立法法通过后,设区的省辖市争取立法权南阳有望是全省第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