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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13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9日—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围绕实施“一法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市中院、民政、发改、财政、人社、卫健、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文广旅、交通、市场监管、体育、医保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一法一条例”,做了大量工作,依法规划老龄事业、依法管理养老服务,加大对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不断提升了养老服务水平、体系建设水平、医疗保障水平、监督管理水平,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老龄化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二是政策落实不够有力。部分养老机构没有享受到应有政府补贴,部分养老项目落地较慢,老年人就医优先优惠政策落实不够;三是服务设施不够健全。市级养老服务中心还未投入使用,12349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不均衡,财政投入不足,社会融资力度小,养老设施不能满足现有需求;四是规划布局不够均衡。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研究不够,城区养老服务公共活动场地不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布局不均衡,农村老年活动场所较少;五是维权工作不够扎实等。

  对此,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一)要在提升政治站位上下功夫。我市是人口大市,也是老年人口大市,老年人权益保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事关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大局,事关我市老年人的健康福祉,事关我市文明城市建设,事关我市高质量建设大城市。新时代新任务要有新作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务必履职尽责,真抓实干,增加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要把老龄工作纳入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建立会议、考核、问责等系列工作机制。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既要依法依规,按照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又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和工作机制。

  (二)要在落实政策法规上下功夫。一是要完善养老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各类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让基本保障惠及全体老年人;制定养老金递增制度,特别是提高农村老人基础养老金金额,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保障水平;加大城乡统筹工作力度,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障投入,逐步提高“五保”老人的供养水平和集中供养率。二是要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优先将老年人纳入救助对象,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救助力度;养老机构要与医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解决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问题。三是要落实扶持政策。要研究出台更多的惠老政策,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涉老行业的扶持力度,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应给予表彰奖励。

  (三)要在推进养老机构建设上下功夫。一是要合理规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老年人口比例和分布情况,将养老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养老服务建设用地。规划要与城乡建设、土地审批精准结合,每年都要列出养老项目供地计划。二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眼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活动场所资源,推进村居和社区活动场所的合理配置、综合完善;结合棚户区和旧城改造及新区建设,在城乡新建、改建、扩建、整合一批活动场所和设施为老所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鼓励扶持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营、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元投入和运营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新建住宅区应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建设各级12349老年人服务中心平台,更好地为全市老年人服务。三是要加强养老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养老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培养和引进专业型人才;加强乡镇(街道)、村老龄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专职人员;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工资待遇,避免护理员经费占用老年人生活经费的现象发生;加强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为独居、空巢、高龄老人和机构内老年人开展长期稳定的服务。

  (四)要在抓好老年人维权工作上下功夫。加强对老年人维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要动员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老年群众组织等社会力量,及时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法院在办理涉老案件时,应当及时立案,公正审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基层老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及时调解涉老纠纷,推进基层老年人维权工作的开展。

  (五)要在营造社会氛围上下功夫。要继续把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一法一条例”知晓度。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尊老敬老观念和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意识。同时,也要教育广大老年人不断更新养老观念。要加强农村地区的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干部和老年人家庭成员的法制意识和道德水平。要加大对孝亲敬老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各种评先评优表彰活动,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和监督作用,放大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效应,努力营造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

  市人民政府对本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南阳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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