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南阳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相关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0日至11日,南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现将会议的审议意见通报如下:
会议认为,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条例》,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强化监管职责,改善环卫基础设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细致和富有成效的工作,城市管理成效显著。目前,全市范围内已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城管主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城市管理良好局面,为推进我市高质量建设具有较强吸纳集聚能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大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委员们一致认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此,会议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条例》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关注和贯彻《条例》的氛围不够浓厚。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意愿还不够强,对执法不予配合的行为多发;个别执法人员对法规的理解运用不够熟练准确,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车辆乱停乱放,卫生死角较多;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市场外摆摊问题时有发生;依法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健全。三是执法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线长面广,职能相互交叉,涉及部门众多,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工作脱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落实不到位,对一些职责不清、边界不明、管辖异议等问题的协调处理不够及时,还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协调联动等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四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相对滞后。停车位与汽车保有量比例严重失衡,停车位缺口大,现有停车场管理不规范,中心城区的“行车难、停车难”问题依然突出。
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要巩固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城市发展,长效管理是根本。要逐步完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实施细则和标准体系;巩固和维护好已取得的成果,及时总结创建文明城市管理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探索和引进科学管理方式,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手段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实现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要加快城市管理方式从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从单项整治向综合治理转变,努力构建与重要区域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城市管理新局面。
二是要强化宣传,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要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典型和典型案例的宣传,营造法制、理性、积极的舆论氛围,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共识。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行动,充分借助各种宣传形式和载体,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管理,在全社会营造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是要狠抓重点,全力打好提升攻坚战。要聚焦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攻坚克难,切实把《条例》贯彻落实到实处。要加快中心城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要建立完善城市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有计划分步骤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体系。要建立城市管理各部门的联动机制,紧盯私搭乱建、占路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责任区制度不落实、违法广告、沿街外立面残损、乱扔垃圾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强执法力度,发现一处解决一处。要加强广场、景点、车站、水域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创造良好环境,展示城市良好形象。
四是要理顺体制、共创齐抓共管局面。市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机制,厘清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与执法节点,强化综合执法,确保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管理到位、处置快捷。要深化数字化城管运用,着力发挥好数字城管的监督、指挥、考评职能,树立统一指挥的权威。要把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加快建立城市管理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考评体系。
市人民政府对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