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及年度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7至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及年度环境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现将会议的审议意见通报如下:
会议认为,2019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较好地完成了省定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大气环境PM10、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均有下降,是全省连续6个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三个城市之一,实现了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刚性要求;水环境18个国、省控目标责任断面中有15个达到规划类别且均达到III类以上水质,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在全省考核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良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优秀”,水污染防治工作为“合格”。整体看,主要目标比上年同期均有改善,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对此,会议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我市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与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任务还有差距。
主要问题有:一是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依然存在。大气环境扬尘污染等问题治理不到位,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农村环境治理统筹整治不够,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较大。二是环境保护责任有待进一步强化。个别地方和一些干部履行环保责任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环境保护相关责任压力传导还不到位;环境保护相关责任部门之间协同不够,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快速反应机制还不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格局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依法治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还不到位,基层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与任务不匹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执法部门法治思维不强,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不规范,服务企业意识不够;自有地方立法权以来,我市出台了一些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但有些部门对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重视不够,效果不佳。四是污染防治管控有待进一步精细化。对污染现象的成因、特点、规律掌握不够清晰,污染防治管控措施不够精准;管控方式存在“一刀切”现象,对不同污染程度和类型的地区、企业没有区别对待,差异化管控效果不理想。
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环境保护责任
一是要进一步提升认识水平,高度重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坚决扛牢污染防治攻坚的政治责任、民生责任,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二是各级政府和领导同志要严格落实好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系统、本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责;企业必须依法治污、依法排污。要层层传导压力,严肃责任追究,切实落实目标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快速反应,不断强化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四是要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市人民主动改变生产生活方式,从自身做起为环境治理做贡献。
二、要坚持目标导向,综合施策,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以降低PM2.5为核心,以全面打好建设工地、道路扬尘治理、渣土运输管理、违规用煤治理、超标排放治理等重点专项行动为载体,持续加强“三散”治理,不断优化运输结构,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二是水污染防治攻坚要坚持溯源治理的原则,以污染源头点位排查清理、黑臭水体整治等为重点,以实现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刚性约束,扎实推进“四水同治”,切实落实河长制。持续加大中心城区内河治理力度,不断完善提升内河治理成果,对邕河等少数河流或河段截污治污短板要及早解决;要做好内城河水源建设,引水入城,形成活水清流美景;要按照内河治理规划,加快配套建设,不断改善中心城区内河区域环境质量。要不断加大投入,筑牢基础,提升治污能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三是要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要全面摸清土壤污染防治家底,加大资金投入,抓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管控,预防土地污染,不断提高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四是要系统推进农村环境治理。统筹推进农村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工作,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深入排查污水、垃圾等污染源,探索引入适合农村污染防治的多种模式。充分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千村万塘、厕所革命、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资金,科学制定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是要创新思路和方法,充分利用各类融资,建立多种运营机制,确保持续加大投入,加快治污基础设施建设。六是面对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医疗污水的有效收集和处理处置。
三、要提高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要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依法受理环保诉讼案件,强化环保案件审判工作,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二是要进一步健全环保执法工作机构,加强环保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三是要深入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把环保法规、政策纳入全市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污、依法行政。
四、要提升污染防治管理水平,统筹推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要加大技术投入,加强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在科学分析污染成因、明确污染源的基础上,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治理措施。二是要提升污染防治工作精细化管理的意识和水平,区别对待不同污染程度区域,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三是要加大对经济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和企业提标改造的支持力度,帮扶企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支持服务高质量发展。四是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把握好总体平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请市人民政府在2020年8月份召开的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报告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南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