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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办法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发布时间:2018-12-29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10月23日,唐河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唐河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的办法》,为规范和加强“一府一委两院”与人大代表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供了遵循。

  据悉,该办法共六章十六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意义和依据,强调“一府一委两院”要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强化同人大代表的联络沟通。

  该办法第二章要求建立“一室一站一员”代表联系工作机制,在人大机关设立代表工作联络室,加强对代表联络工作的监督指导。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及其重要部门定地点、定标准、定制度、定目标分别设立代表联络站,每站进驻3—5名人大代表,定时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介绍,反映社情民意;要求聘请人大代表为监督员,每月约见有关领导和人员2—3次,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该办法第三章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建立健全联系工作制度,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一府一委两院”除按法律要求向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外,还要加强政情、监察事务、审判事务和检务等工作通报,建立健全定期报告、要情及时通报、信息日常通报制度,建立健全代表参与重要事项、参与视察调研检查督查等重要活动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代表和代表履职保障制度。

  该办法第四章要求加强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 明确“一府一委两院”和承办部门要建立责任制,邀请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全过程,提高办理实效。要建立台账和督办档案,对代表不满意的或列入计划而未办结的建议,实行再办理。要在开展年终满意度测评和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并向社会公布办理情况和测评结果。

  该办法第五章要求“一府一委两院”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将对“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力情况开展一次检查评比,检查评比结果作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

  该办法的审议通过将为“一府一委两院”贯彻落实代表法、监督法和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联系代表工作,提高代表知情参政、履职行权积极性发挥重要作用。

  (唐河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华金松 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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