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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南阳市人大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24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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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阳市人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人大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南阳市人大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南阳市人大概况

 

一、南阳市人大主要职责

(一)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市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

(十三)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十五)根据立法法有关规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

 

二、南阳市人大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人大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南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49人,其构成是:主任1人,副主任7人,秘书长1人,委员40人,共49人。

南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设9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委员会、预算监督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市五届人大常委会设4个办事机构(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室、代表工作室)和8个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以及一个派出机构(高新区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南阳市人大部门预算为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南阳市人大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人大2019年收入总计2976.37万元,支出总计2976.37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7.11万元,上升15.40%。主要原因:工作项目增加调整。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人大2019年收入合计297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46.37万元; 财政拨款2946.3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0.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本级财力补助下级资金0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人大2019年支出合计297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8.37万元,占45.64%;项目支出1618.00万元,占54.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市人大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946.37万元,支出预算2946.3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397.11万元,下降15.40%,主要原因:工作项目有所增加调整,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阳市人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76.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713.76万元,占23.9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0.00万元,占11.09%;机关服务157万元,占5.27%;人大会议320万元,占10.75%;人大立法40万元,占1.34%;人大监督230万元,占7.73%;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40万元,占1.34%;代表工作250万元,占8.40%;事业运行279.16万元,占9.38%;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88万元,占6.32%;住房公积金82.61万元,占2.7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4.96万元,占2.18%;事业单位离退休2.16万元,占0.0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57万元,占3.95%;培训支出63.00万元,占2.12%;行政单位医疗27.50万元,占0.92%;事业单位医疗13.81万元,占0.46%;公务员医疗补助22.91万元,占0.77%;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33万元,占0.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万元,占0.16%。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9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5.75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减少34.25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7.54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2.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7.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1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阳市人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9.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我局未安排预算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视察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安排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南阳市人大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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