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1月21日~22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朝瑞主持会议,副主任李甲坤、刘荣阁、庞震凤、郭斌、金浩、李长江,秘书长宁春士出席会议。
常务副市长景劲松,副市长阿颖、戚绍斌、马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德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长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全市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南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办法(草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职人员面对国徽向宪法庄严宣誓,刘朝瑞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刘朝瑞在讲话中指出,希望被任命同志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密切联系群众,接受人民监督;带头转变作风,做到廉洁奉公,以优异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就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刘朝瑞要求,着力提升政治建设能力、依法履职能力、联系人民群众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狠抓落实能力,为推动南阳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