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萍、闫宏显辞去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4-25
来源:南阳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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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朱萍辞去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闫宏显辞去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