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6月23至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现将会议的审议意见通报如下:
会议认为,2020年以来,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治理路径,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较好地完成了省定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2020年我市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4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圆满完成了省定大气环境PM10、PM2.5目标任务,其中PM2.5年平均浓度在全省排名第5,比2019年上升6个位次,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加63天,增幅在全国33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位于第6名;水环境28个国、省考核地表水断面中有26个达到III类以上优良水体类别,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水质持续保持Ⅱ类标准;土壤污染防治中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重点重金属减排比例超过省定目标任务;完成了省定318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整体看,主要目标比上年同期均有改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对此,会议给予充分肯定。
会议指出,在环境保护形势总体向好的情况下,我市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主要问题有:一是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依然存在。大气环境扬尘污染等问题治理不到位;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2020年全市省考核地表水断面没有全部实现稳定持续达标;农村环境整治欠账多;治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二是环境保护责任有待进一步强化。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不到位;企业违法成本低,追责问责不到位,全面从严的要求尚未真正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责任部门之间协同不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还不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格局有待进一步强化。三是依法治污的水平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大,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还不到位,对严重违法案件的司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基层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法治思维不强,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不规范,服务企业意识不够;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重视不够;依法监督、依法治污的法治理念还不够深入人心。四是污染防治管控有待进一步系统化、精细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缺乏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产业结构调整任重道远;对环境污染的成因分析、治理技术研究还不够,污染防治管控措施不够精准,管控方式存在“一刀切”现象。
会议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南阳重要讲话精神
一是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时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善于抢抓政策机遇,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走好生态优先、创新引领、水清民富、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二是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十四五”期间生态环保总目标,科学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大气、水、土壤等专项规划,为做好“十四五”生态环保工作打好基础。三是要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结合我市实际及不同季节气候特点,突出重点,分段实施,有针对性地制订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要严格落实“精细化、网格化”管控措施,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等,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二是水污染防治攻坚要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镇污水治理为重点,以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刚性约束,实施“四水同治”,深化河长制,坚持问题导向,溯源治理,清单管理,不断扩大水污染防治成效。要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特别关注南水北调渠首及核心水源地、白河、唐河、淮河流域水质安全和生态保护,确保主要河湖断面水质达标,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城市建成区要雨污分流、污水全收全治,城市黑臭水体要尽快消除,内河治理要实现长治久清。要及早建成运营市中心城区污水净化三期工程,加快推进县城和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建设。三是要全面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风险管控;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化肥农药减量化要落到实处;要尽快补上农村环境整治的短板,在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上取得突破。四是要创新思路和方法,充分整合项目资金及利用各类融资,探索引入多种模式,建立多种运营机制,确保持续加大投入,加快治污基础设施建设。
三、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提高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本系统、本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责;企业必须依法治污、依法排污。要层层传导压力,严肃责任追究,切实落实目标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升快速反应,不断强化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三是要持续保持对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查环境保护违法案件。四是要进一步健全环保执法工作机构,加强环保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优化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四、要进一步创新环境治理机制,提高科学治污、精准治污水平
一是要加强信息科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对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撑作用,深入推进在线监测等数字信息技术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智慧环保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要不断提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生态环境形势的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依规推进差异化管理,统筹协调好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三是要治理与支持并重,要加大对经济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和企业提标改造的支持力度,帮扶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以生态环境工作高质量完成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人民政府对本次会议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南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