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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文化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22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3日至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文化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会议综合审议意见通报如下:

  会议认为,近年来,南阳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文广旅、财政、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升文物保护水平,文化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会议指出,我市文化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经济发展速度与社会文化需求不相协调,如宛城区府文庙,现在还是几个单位的办公地点,严重影响了文物单位本体的历史风貌;文化产业结构不够合理,传统文化产业结构比重很大,新兴文化产业发展不够,文化产业科技含量不高,文化产业竞争力弱;整体文化氛围还不浓厚,文化品牌意识不强;资金投入还不平衡,文化软件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投入相对较少,市、县(区)文化活动经费不足;文物保护意识尚待进一步加强。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一、进一步加快文化建设进程,加强文物保护力度。要把握文化建设发展的趋势方向,瞄准发展前沿,以传统优势文化为基础,以培育新兴文化为重点,以技术创新和内容创意为手段,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文化体系。要继续认真做好文物普查工作,全面摸清家底,建档造册,在此基础上,增补一批有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的文物点,加大文物保护范围和力度。要继续加强对文化和文物保护队伍的管理和使用,重视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人才,完善学习培训、待遇保障、表彰激励等政策措施,加强人才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二、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优先发展战略性文化产业,结合我市目前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机遇,要加快发展壮大一些龙头文化企业。通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资源整合,倾力打造一批有实力、有活力、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同时加快培育一批“高、精、特、专”的中小文化企业,精心培育一批成长性好的后备文化企业、小微文化企业。重点发展主导性文化产业,结合南阳实际,推动文化与金融、旅游、现代信息产业、现代工业、农业、手工艺业以及体育、交通、房地产等其他产业融合,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加大整合开发文物资源力度。要大力培植文化旅游经济,把文物保护列入全市旅游开发大格局,坚持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并举。同时依托我市厚重的历史文化,并结合特有的地理区位、自然风貌、人文条件、产业特色等条件,对全市文物资源进行深挖和整合。例如:“黄山遗址”“红二十五军鏖战独树镇遗址”和“楚长城遗址”的开发保护等,从而逐步形成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文化产业体系,为南阳文化产业的持续、优质、高效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进一步营造文化氛围。要从宏观上把握城市文化发展战略,强化文化品牌意识,持续营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城市文化,打造城市名片。同时也要从微观上把具有特色的历史文化元素融入到人们日常生活中。比如,在城市出入口标志建设、特色文化街区氛围营造、广场道路、小区命名、标牌广告设计等细节方面要精雕细琢,使城市文化建设和市政建设相统一,从而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文化的认同感、皈依感。

  四、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要把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协调。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既要重视对文化设施的投入,也要重视对文化精品创作和艺术生产的扶持;既要重视市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也要重视区、县财政加大对文化的投入,切实做到城乡文化事业一体化发展、均衡发展。要创新文物保护融资渠道。一方面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文物发掘、征集和保护工作。将文物修缮保护专项经费列入市、乡两级年度财政预算,并确定适当的比例和增长幅度。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路径。尝试实行转让经营权、使用权的融资模式,按照“谁维修、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文物保护,特别是加强我市现存的古民居的修缮与合理开发。

  五、进一步加强黄山遗址保护利用。黄山遗址文化资源极其宝贵,对研究华夏文明乃至中华文明探源核心区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于5月20日向市委提交《关于保护利用黄山遗址的建议》(宛人常〔2021〕17号),提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措施保护发掘现场、提升完善保护规划、举办文明探源论坛等四条建议,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批复有关部门牵头推动。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六、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意识。文物是我市历史文化的丰厚积淀,也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做好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对于弘扬地方文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建议要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南阳市文物保护条例》的宣传教育学习,提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增强文物保护历史责任感。相关部门要增强“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责任感,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宣传文物保护法的重要性、必要性,不断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市人民政府对本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南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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