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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22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3日至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南阳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现将综合审议意见通报如下:

  会议认为,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市生态修复和绿色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水土保持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二是突出目标任务,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推进有力。三是坚持防治并重,水土保持监管水平明显提升。

  会议指出,虽然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来看,发展和保护的矛盾较为突出,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水土保持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法一办法”宣传还需加强,水土保持监管能力仍显不足,水土流失治理投入不足,治理任务依然较重。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好“一法一办法”,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规范、推动、保障作用,推动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要强化水土保持国策意识,更加扎实地开展“一法一办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和对水土保持基本国策重要性的认识,增强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将“一法一办法”纳入普法宣传内容,普及法律基本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和水土保持意识,积极营造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中央、省、市水土保持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5月28日公布施行,新法规与时俱进地对水土保持工作做出了更加全面和细致的规定,要加强学习宣传,切实做好贯彻落实。

  (二)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有效提升监管能力。要着力构建系统完善、责权明晰、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监管体系,认真依法履职,全面加强监管,提升能力水平,真正做到基础扎实、监管有力、治理有效。一是要加强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人才队伍和硬件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机构不专、人员短缺、经费不足等实际问题。二是要不断提升监测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监测机构管理体制和监测点运行机制,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水土保持监测监管工作需要。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和使用,科学谋划和实施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更好发挥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综合效益。四是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切实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全面加强协作联动,夯实水土保持工作基础。要对照“一法一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规划、预防、治理、监测和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夯实水土保持工作基础。要根据我市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修编完善市、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为水土保持工作和项目实施提供科学依据。要落实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组织协调,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的工作合力。

  (四)努力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要不断加大水土保持重点区域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步伐。要抓住国家和省财政不断加大水土保持投入的有利时机,积极向上争取财力支持和项目支持,推动我市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的综合治理。要制定完善政策,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小流域综合治理,广泛调动社会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鼓励、支持单位及个人参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实现治理、开发和保护的良性循环。

  市人民政府对本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南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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