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建华辞去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9-02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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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建华辞去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9月1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建华辞去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并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