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设立“南阳市企业家节”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设立“南阳市企业家节”的决定
(2021年9月1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南阳市企业家节”的议案》。根据《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企业家队伍培育,树立优秀企业家典型,弘扬企业家精神,鼓励企业家创新,形成尊重企业家风尚、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社会氛围”的规定。经过审议,会议决定同意从2022年起,将每年的5月18日设立为“南阳市企业家节”。
会议强调,设立“南阳市企业家节”是中共南阳市委大力推动我市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关爱企业家和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鲜明导向;有利于全面构建开放包容、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企业家成长生态;有利于造就一支对党忠诚、治企有方、兴企有为、专业专注、敢于创新、担当奉献的优秀企业家队伍。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南阳市企业家节”实施办法,认真组织好相关活动,注重发挥南阳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不断丰富“南阳市企业家节”内涵,提升影响力和辐射力,为加快建设新兴区域经济中心、推动南阳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