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薛长义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1-29
来源:南阳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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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薛长义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2年1月28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薛长义辞去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经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