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
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月28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在南阳召开,正式会期两天半。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1、审议南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南阳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3、审查南阳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2年市级预算草案;4、审议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审议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审议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事项;8、表彰2021年度优秀南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及个人。
会议安排如有变动,授权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