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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督办会

发布时间:2022-04-01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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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督办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一级巡视员李甲坤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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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了市“一府两院”对南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汇报。

  李甲坤指出,今年是南阳全面建设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开局之年,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义十分重大,要一锤接着一锤敲、一茬接着一茬干,坚定不移地将优化营商环境进行到底,努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

  李甲坤强调,审议意见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载体,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体意志的反映,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履行各项职责的充分体现,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办理审议意见是法定职责,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体现,切实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审议意见必须办理、不能办理必须说明的社会共识。要提高办理质量,抱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树立有解思维,认真对照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不足,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精准发力、持续用力,认真推动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确保审议意见提出的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人民群众满意。要加强督办反馈,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办理共识,齐心协力按时保质保量办理好、落实好审议意见办理工作。市人大相关专委会要对审议意见所提的问题、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督办。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办理情况,确保审议意见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办结。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秦德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樊黎明,市人大经济委主任委员马俊,市人大经济委副主任委员开华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罗岩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豪,市发改委党组副书记、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曾庆欣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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