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县区人大

让立法工作更接底气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西峡实践

发布时间:2022-06-17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认为草案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应加上‘依照法律规定’六个字,理由是:采取对企业影响最大的普遍停产停业措施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来实施,不能靠拍脑门来决定”,在西峡县基层立法联系点会议室内,市人大代表、西排公司总经理程景胜提出了自己对《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修改建议。

  “没想到我对《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出的修改建议两条都被采纳了,法规中有我的声音,今后在执行条例时更有劲头了!”在立法联系点开展立法调研座谈时,西峡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张清波表达了自己激动的心情。

  这是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西峡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的两个场景。

  西峡县人大常委会是南阳市唯一的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近年来,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直通车”作用,在立法调研、法律法规征询意见和法治宣传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有效打通了民意最后一公里,使立法更好地反映人民意愿,让“高大上”的立法更接地气。

建平台、立制度,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坚强阵地

  2019年6月,西峡县人大常委会捧回了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金色牌子,带回了省人大常委会对西峡的殷切希望。县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为建立规范高效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做出了部署。

  定制度。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西峡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管理规定》,明确了立法联系点的运行原则、工作职责、组织机构、操作程序和经费保障,经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全县实施,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健康运行奠定了基础。

  建机构。成立了以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主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县政府办公室等9个单位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单位,聘任了10名工作人员为立法联络员,确定19个基层代表联络站为立法联系点的工作站点,延伸了立法联系点的触角,为人民群众全方位参与立法创造了条件。

  强保障。设置了专门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档案柜、书籍等办公用品,制作悬挂了工作指引版面,做到了制度上墙、职责公开、岗位公示。县财政配备了五万元的立法联系点专项经费,用于立法联系点软硬件建设和立法调研活动开展以及立法联络员的学习培训等,为基层立法联系点高效运行打下了坚实基础。

走基层、听民意,让群众的声音融入法律条款中

  西峡基层立法联系点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努力搭建立法的社情直通车,使普通群众真正接近、了解和参与立法,使“高大上”的立法沉浸了民意的元素。

  邀群众了解立法。在“宪法日”等法律宣传日,组织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走进立法联系点,了解立法工作的内容,了解立法联系点的运作程序,了解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并通过媒体网络报导、摆放宣传展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和介绍立法工作,使立法不再“神秘”。

  向群众征集立法。按照上级人大统一安排,多次组织立法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大立法规划项目。社会各界踊跃参与,三十多个部门向调研组递交了建议函,近百名群众填写了调查问卷,收集梳理有价值的法规立项建议12条,呈报市人大常委会,为南阳市人大科学编制“十四五”立法规划提供了基础素材。

  让群众参与立法。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主要职责是为上级人大制定修改法律征询意见,三年多来,西峡基层立法联系点共接到全国、省、市立法征求意见函20余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南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为了提高法律法规征询意见的质量和效果,召开社会各界座谈会13次,邀请并接待群众代表200余人,走访基层单位32个,收集法律法规修改建议170多条,经基层立法联系点梳理、整合、提炼后,形成县人大常委会法律法规草案制定修改建议,递交上级人大。经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精心的宣传和组织,群众参与立法的热情空前高涨,比如对《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公开征询意见,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形成了“我为条例提建议,争做文明西峡人”的热潮,在程序、内容和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修改建议40余条,10多条立法建议得到了市人大的采纳和运用,为人大立法贡献了基层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抓特色、善作为,当好基层立法“四大员”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立法机关联系基层的桥梁和纽带,是实现立法全过程民主的重要力量。为了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指示精神,西峡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努力当好基层立法活动的“四大员”。

  收集民意的“信息员”。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带着最基础的法规草案文本,走遍了联系单位和基层代表联络站,访问代表和群众,问询专家和骨干,从社会“神经末梢”收集立法“金点子”。立法联系点还注重发挥了立法联络员和联络站信息员的“顺风耳”作用,把法律法规实施中社会各界的评价意见反映上来,使上级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法律时更有针对性、更有底气。

  上下沟通的“联络员”。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搭建群众与上级立法机关的“连心桥”,一方面通过孜孜不倦的宣讲,把上级人大“开门立法”的理念和征询意见的内容传达给基层群众,为群众及时有效表达对立法的意见建议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一方面畅通与上级立法机关的联络渠道,及时传递基层群众的声音,让社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更加有序,更有活力。

  立法活动的“运动员”。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立法调研、立法研讨、立法论证等形式深度参与立法,把群众的立法建议归纳、整合和提炼,把群众语言转换成法言法语,把群众对社会活动的立法愿望转换成立法建议项目,为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提供素材和依据。积极搭建平台,接待和配合上级人大到我县开展的立法活动,真正成为立法工作的“加油站”。2021年12月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带领立法调研组深入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河南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征求中医药立法方面的意见建议。在我县召开了为期两天的立法论证会,收集了“设立张仲景文化宣传日”、“建立老中医寻访制度”等有价值的立法意见,为《河南省中医药条例(草案)》的进一步完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宣传法律法规是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使命。新的法律法规实施之后,主动同普法部门和职能部门结合,开展内容丰富的宣传贯彻活动,让群众熟悉法律、更好地运用法律、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民法典》颁布后,基层立法联络点组织机关干部和立法联络员参加了三场《民法典》集中学习,并参与组织了全县《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普及效果。《南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以来,西峡基层立法联系点同县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一道,通过发放法规文本、开展法规知识竞赛、组织法规巡展、举办法规学习报告会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的宣讲条例,让条例真正走进每位群众的生活,让文明行为成为社会的自觉行动。

  (西峡县人大常委会 薛贞 冯浩然)


版权所有:南阳市人大常委会      备案号:豫ICP备19026864号    

本站所有图片、信息均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