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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第十一部地方性法规《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发布时间:2022-07-30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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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7日至3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生起、副主任莫中厚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30日,《条例》经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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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在中共南阳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常委会法工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司法局等17个市直单位的业务骨干参加的起草组,历经调研论证、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反复修改等阶段,由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于2022年6月22日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后,依法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条例》共六章四十七条,主要有以下内容及特点:

  (一)总的指导原则方面。高质量建设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全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用法律形式规定我市“5.18”企业家节,明确各部门单位工作责任等。

  (二)针对市场环境不优、保障不力等方面问题,规定平等对待市场主体,保障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和工作办结,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加强产业生态链建设,保护市场主体正常经营,保障市场主体享受各项便利条件和服务、及时享受惠企政策,积极使用信用信息,防止滥用信用惩戒等。

  (三)针对政务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等方面问题,规定公布一窗通办和一网通办的事项清单,对依法应当办理而未能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设置专门窗口负责,为市场主体就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推广使用企业码,提供政务服务事项上门办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市场主体税费缴纳,实行政务服务评价制度等。

  (四)针对法治保障不健全、质效不高等方面问题,规定制定修改政策应预留适应时间,保护知识产权,规定柔性执法,实施联合执法,采取应急管理措施时避免“一刀切”,依法压缩商事纠纷处理时限,提高执行效率,限制市场主体有关人员人身自由应当严格依法进行等。

  本《条例》是我市获得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十一部地方性法规。随着《条例》的获批和下一步的实施,将为固化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功经验,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破解我市当前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打造富强活力南阳、法治诚信南阳、低成本创业南阳、幸福美丽南阳、高效清正南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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