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为民一行在我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8月3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为民一行在我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检查组在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温凉河入白河口处、南阳生态环保静脉产业园、邓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邓州市金碧生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邓州市智慧农业中心、河南华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王店养殖粪污收储中心、默河治理工程王店一号坝、牧原肉食产业综合体等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穆为民指出,长江保护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南阳开展检查,既要全面了解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也要总结长江保护的经验和成绩,更好地推动长江保护法落地落实。
穆为民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稳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准确把握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保护长江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严格落实法定职责,推动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生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贤信、周天龙,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中青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