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人大:立足“三个坚持” 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见效
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六部分用一整部分阐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9次论述全过程人民民主,足可见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视性。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要立足“三个坚持”,把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党不断推进中国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经验结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执行党委决定,自觉做到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做到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人大工作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正确轨道上运行。
坚持依法正确有效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人大监督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环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牢把握“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求,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聚焦同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综合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项评议等多种形式,用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时处处向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看齐,锁定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紧紧抓住就学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事项,加大监督力度,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把监督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更好地贯彻实施,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主力军。只有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才能够更好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地保障人民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代表机关,要为代表履职提供坚实平台,把人大代表联络站作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载体,做好“建、管、用”等方面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联络站倾听群众心声、反映民情民意、解决困难问题的“连心桥”作用,着力打造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基地。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反映群众诉求、解决民生难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中的积极作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以及参与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形式,推动人大代表深度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以维护好人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要按照栗战书委员长关于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提出的“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要求,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工作力度,着力推动人大代表的“好声音”转化为一件件可观可感的民生成果,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巨大优越性在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中得到更有效彰显。
内乡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岳书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