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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2022年11月15日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2-11-15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决定,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上旬在南阳召开。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1.审议南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南阳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3.审查南阳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4.审议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审议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审议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出席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南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南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等十个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8.表彰2022年度优秀南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及个人。

  未尽事宜依法授权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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