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2022年11月15日南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按照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650名,与六届相同。
二、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与六届相同,具体是:卧龙区50名(含高新区10名),宛城区54名(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名,官庄工区6名,河南油田1名),南召县35名(含鸭河工区6名),方城县45名,社旗县31名,桐柏县24名,唐河县48名,新野县33名,镇平县41名,内乡县31名,邓州市54名,淅川县30名,西峡县25名,驻宛解放军和武警部队15名,市直单位124名。保留10名机动名额。
三、各县市区、驻宛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于2022年12月20日前选出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