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南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2日至1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现将综合审议意见通报如下:
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培训,完善体制机制,依法加强管理,全市宗教工作处于全省领先位次,宗教联合执法得到省民族宗教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总体来看,《条例》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指出,市政府贯彻实施《条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少数基层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高。对《条例》贯彻实施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自觉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二是学习宣传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充分。学习宣传面还不广,力度还不够大,方式方法还不够多样,精准有效性不够。三是团体建设和宗教事务管理仍需加强。宗教团体建设不到位,换届不及时,市级宗教团体除天主教外均未换届;教职人才不足,普遍存在年龄大、文化低、能力弱的问题;非法宗教防范排查难度较大。 四是基层宗教工作力量比较薄弱。除镇平县民宗局单设外,大部分县市区民宗工作力量比较薄弱;联合执法不够有力有效。
会议要求:
一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宗教干部要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巩固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条例》的实施是贯彻落实中央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应有之义,切实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要持续抓好学习宣传。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作为长期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针对性,注重广泛性、突出实效性。要多层面、有重点,不同群体,精准施策,扩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三要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用好并拓宽在宗教界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讲章讲义评比活动、开展红色教育等有效载体,持续引领宗教中国化方向;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的建设与管理,结合实际做好应建未建宗教团体的筹备设立、人员、经费保障,督促指导宗教团体及时换届,支持和帮助宗教团体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培养年轻教职人员,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落实好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自我管理有力有效;进一步加强大型宗教活动的管理,严格审批,规范秩序,维护安全;进一步加强对线上线下非法宗教活动线索的摸排,持续实施有奖举报等有效举措,对非法宗教保持高度警惕,发现苗头,及时处置。
四要加强宗教工作力量。增强县乡村宗教工作力量,落实好乡村“两员”管理办法,压实乡级助理员、村级协理员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解决好“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形成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的“点线面三位一体”基层属地管理工作体系。健全宗教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增强主动意识,形成强大合力;制定完善联合执法流程、强化宗教执法培训,提高执法的专业性、全面性,有效发挥综合监管职能,为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