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督导
5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天龙带领专项督导组深入部分市直单位,对《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并召开座谈会详细听取市“一府两院”及34个市直单位有关情况汇报。
周天龙指出,开展《条例》宣传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督导,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助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重要举措,也是市人大常委会本年度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意识,履行法定职责,聚焦重点任务合力攻坚,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周天龙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立足工作实际,针对《条例》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在前期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再对照、再检查、再整改、再提升,进一步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提高标准、争先创优,确保《条例》各项规定条条落地、见到实效。
周天龙强调,要按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年”活动方案,扎实细致做好各环节工作,真正把常委会今年谋划的这件“作品”打造成为“精品”。要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力度,深入对照法律法规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围绕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制保障等几个重点领域,切实增强工作合力、提高工作实效,深入一线解决问题,提高法律监督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刚性,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座谈会前,专项督导组先后前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条例》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市人大经济委主任委员方建波主持会议,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司仁银、经济委副主任委员王国辉参加。
供稿:李晓一
审稿:刘相甫
编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