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人大要闻

“小切口”立法 解决民生“大安全”

发布时间:2023-06-02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赞成7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日前,《南阳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并定于8月1日开始施行。

  一部“小”电梯,民生“大”安全。随着城市化程度提高,南阳市电梯保有量达3.3万余台,且以每年5000台的速度不断增长,电梯安全风险日益上升。南阳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市民对安全生活的需求和全市加强监管需要,积极开展“小切口”立法,切实解决民生“大安全”,获得各界关注认可。

  ——关键词:谁来管?

  一部电梯虽小,其生产使用环节众多,监管责任主体不少。《条例》首要目标就是厘清责任,针对市人民政府到乡镇、街道,以及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和家庭、学校、行业协会等,规定了纵向各级都有、横向分工明晰的监管、宣教职责,构筑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为安全监管织密兜牢责任网。

  针对电梯安全应急救援,《条例》明确划分各部门职责分工,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接到乘客被困报告后,应当及时派出维护保养人员实施救援”,“电梯所在地为城市建成区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三十分钟内到达现场;电梯位于城市建成区外的其他区域的,应当在一小时内到达现场”。为增强上述规定刚性约束力,设置处罚条款“未按规定时限到达现场实施救援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严肃绷紧及时救援红线,重拳防治生命安全风险。

  ——关键词: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电梯加装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涉及民法典及物业管理和特种设备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权利主体多元、利益关系复杂,是《条例》制定过程中备受关注的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眼保障民生、解决问题,根据上位法精神、结合南阳实际、回应群众关切,设置鼓励性条款支持电梯加装,并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旧住宅改造中统筹安排”“为其筹集资金提供必要支持”“资金不足部分或者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土地所有权人筹集”等内容。

  ——关键词:治理行业乱象

  电梯维护保养行业发挥着电梯日常保养、应急救援作用,密切贴近老百姓日常生活,担负重要责任,但存在种种乱象,如部分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私自转包分包业务、设置垄断性技术障碍等,严重干扰安全监管秩序、危及电梯乘用安全,《条例》针对性设置禁止性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业务转包、分包”,“不得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或者变相设置技术障碍”等,并对各种违法行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此外,《条例》还针对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作出细化规定,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现场作业时,持证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以保护从业者安全。

  《条例》通篇贯穿“生命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理念,事无巨细,凡事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项,都是《条例》紧抓不放、坚决破解的问题。市市场监管部门认为,《条例》的制定使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很多矛盾难题的破解都找到了法律依据,今后执法更有底气了。一位人大代表说:“电梯安全无小事,这次立法为老百姓解决了大问题!”


供稿:李娜

审稿:刘相甫

编辑: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南阳市人大常委会      备案号:豫ICP备19026864号    

本站所有图片、信息均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