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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23-06-12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6月9日上午,宛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推进会。宛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常委会财经专委委员、区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督察组全体成员,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同志以及相关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人大秘书参加会议。

  会议对《南阳市宛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贯彻执行情况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进行解读。会议邀请南阳市人大代表、南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黄小菊,宛城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调研员詹向阳对《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培训辅导。

  宛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发祥在会上指出,要提升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专项监督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优化营商环境是全市重点工作,要在服从和服务于这一大局的过程中,找到合适的位置,发挥应有的作用,体现自身的价值。通过这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陈发祥要求,要把握重点,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认真搞好视察调研、多形式明察暗访、从严从实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高质量开展专题询问、利用好网络媒体平台。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作为等不良风气,推行“人大+监委”专项监督方式,以此为抓手加强监督力度,促进监督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陈发祥强调,要加强领导,确保专项监督取得扎实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务求实效。各级人大代表要全员参与,区人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领导小组要认真开展督导。各部门要自觉接受检查,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形成合力,推动全区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为推进我区高质量高效率跨越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通讯员:吴长莹 岁翼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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