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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人大:开展“四个一”工程高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3-07-06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近年来,南召南召县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河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深入开展“四个一”工程,高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较好地发挥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在人大监督中的作用。

  一、修订一个办法,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尊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要求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增加了关于备案审查的新规定。对标新要求,2022年6月,南召南召县人大常委会对《南召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对“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的报送、接收、登记、初审、分送、存档、审查和反馈等各个环节做出明确规定,并配套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要求“一府一委两院”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建立文件报备、审查意见建议研究处理等制度,不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二、充实一个队伍,注入人才力量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业性比较强,涉及各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仅仅依靠南召县人大常委会现有力量,完全不能做到面面俱到。为了更好解决人员配备问题,南召南召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专业问题,专业人干”的工作思路,大胆创新,在县人大法制工作专门委员会负责此项工作的基础上,专门聘请县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的法律专家和县域内知名律师等9人,组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并颁发聘书。咨询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从而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

  三、搭建一个平台,提升审查效率

  南召县人大常委会顺应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时代要求,按照标准、网络、内容、数据“四统一”的工作要求,全力打造“智慧人大”信息平台,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重要板块,纳入“智慧人大系统”。全面做到纵向互通、横向互联、工作互动,业务共商、信息共享、问题共议。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县“一府一委两院”及其工作部门全部进入信息平台,电子报备、在线审查、网上监控步入常态化轨道。另外,南召县人大常委会把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备案审查的线下平台,坚持法律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注重在备案审查全过程、各环节倾听民声、体现民意、汇聚民智。通过备案审查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使备案审查工作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具体形式。

  四、严把一个原则,保障审查质量。

  南召县人大常委会严把“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突出抓好备案、审查、纠正三个关键环节:一是严把有件必备。加强与报备单位沟通联系,督促报备单位按要求依法、及时报备,推动“有件必备”落到实处。二是严把有备必审。在具体审查过程中,按照三级审查、集体把关的要求,先由法工委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审查;对符合审查条件的规范性文件,经常委会分管领导同意后,送交具体审查机构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提出具体审查意见;对形成的具体审查意见,特别是提出纠正意见或撤销案的,提交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层层把关和集体讨论决定,保证了审查意见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三是严把有错必纠。经审查认为文件存在合法性或者适当性问题的,以书面形式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并及时与报备单位、起草单位进行沟通,听取情况说明,交换意见看法,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022年以来,共收到“一府两院”报送的规范性文件8件,我们都按照严格《南召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及其工作流程的规定,认真进行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2个问题,积极主动与文件制定机关对接并提出工作要求,进行纠正,稳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宋永奎 李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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