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活动
7月18日至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黎生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到社旗县疾控中心、饶良镇卫生院、县人民医院,方城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一中,南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阳市疾控中心、南阳市实验幼儿园等地,详细了解传染病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医疗救治、队伍建设、疫苗免疫接种等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市卫健体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就有关情况进行汇报,执法检查组成员对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王黎生对南阳市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她强调,传染病防治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是要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压实防治责任,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联防联控、全社会参与的传染病防治机制。二是要进一步夯实传染病防治基础工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把生物安全也纳入到国家安全体系,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队伍整体素质,做到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依法加强对责任部门的监督工作。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尤其是对基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普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传染病防控意识和能力,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活动,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徐文凯、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庄旭阳、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菡、市卫健体委主任李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田建勋参与活动。
供稿:王琪琳
审稿:刘相甫
编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