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谷永清为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3年8月25日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3-08-28
来源:南阳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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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谷永清为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3年8月25日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谷永清为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