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2023年12月28日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8日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在南阳召开,正式会期两天半。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1、审议南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南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3、审查南阳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预算草案;
4、审议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审议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审议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票决通过2024年南阳市民生实事项目;
8、选举事项;
9、表彰2023年度优秀南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及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