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
12月27日,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南阳市新闻发布中心召开《南阳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制定情况及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全新明致发布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东旭,市政府副秘书长蔡坚,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党委副书记、市车辆停检服务中心主任王保臣分别就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条例》共七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服务与管理、道路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已于2023年8月25日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通过,9月28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公共停车场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智慧交通城市建设提供了规范依据。《条例》的施行将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停车需求、解决停车供需矛盾,推动城市综合治理提档升级,为高质量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再作新贡献。
供稿:胡媛媛
审稿:王新芳
编辑:黄柯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