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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任命干部述职测评,奏响新时代人大监督最强音

发布时间:2024-02-03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近年来,西峡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监督工作,把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以做实人大任命干部述职测评工作为抓手,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通过有效激发人大任命干部的履职动力,切实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

  一、优化制度设计,让测评方向不走样

  为扎实开展好述职测评工作,西峡县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新思想、新要求,在总结近年来开展述职测评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优化测评工作流程,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任命干部相统一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绩效的方针,研究出台了《西峡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测评办法》,对述职测评工作的程序、内容等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明确规定,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述职,并接受测评,原则上一届内至少述职测评一次。述职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宪法及法律法规情况;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及县人大常委会批转来信来访情况;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履行个人职责情况;廉政建设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认为需要述职的其他事项。坚持从“察、述、议、评、改”五处发力,进一步提升了述职测评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通过这样的规范,保证了述职测评的针对性、高效性,充分体现了人大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民主确定述评对象,让监督工作贴民意

  坚持在年初制定常委会工作要点之前,办公室会同代表联络工委提前梳理汇总,把任职满一年以上的任命干部名单提交常委会,由主任会议先行初步审核把关,在此基础上,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年度述职测评对象。通过民主确定述职测评对象的方式既体现了民意,又使被评者不好推辞,只能积极配合。一位被确定为述职评议对象的部门负责人曾说:“我被人大常委会列为述职测评的对象,表明社会各界对我本人和部门的工作十分关注,只能认真对待,不可敷衍应付,必须按照测评要求把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好”。

  三、扎实开展视察调查,让测评过程更客观

  人大常委会的述职测评只有评得有质量、有水平,评在关键处、根本上,才能使这项工作有成效,有生命力。为此,我们把做实视察调查作为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每次视察调查前,都专门出台《西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任命的部分干部进行述职测评的实施方案》,并分别由常委会几位副主任带队,各委室主任参加组成若干个视察调查小组,深入接受述职测评干部所在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述职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在工作方法上采取了“三个结合”。一是集中座谈与个别谈话相结合。视察组以座谈会的形式集中听取干部职工对被测评人员的意见,同时以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干部职工对被测评人员的看法。二是查阅资料与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相结合。视察组通过实地认真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深入了解掌握被测评人员本人及所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委托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和县直代表团,通过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卡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述职并接受测评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听取本人述职报告与视察工作情况相结合。视察组听取述职者述职报告后,选择一些重要工作进行现场视察,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述职者的评价,掌握述职者及班子的执政能力、工作实绩。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一方面向述职者反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促其进一步充实述职内容,提高述职质量,力求述职报告实实在在,有血有肉,不以空话、套话来掩饰矛盾和问题。另一方面,形成客观全面的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为述职测评奠定坚实基础。

  四、精心组织述职测评,让评议工作有实效

  述职测评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届时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县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听取任命干部的述职报告,并进行民主测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测评票分别统计,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被测评人员中不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三分之一的,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依据整改意见,组织领导班子认真讨论和研究,结合个人和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在十日内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县人大常委会督促其逐项落实,整改落实贯穿其中,坚持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对需创造条件整改的问题限时整改,整改情况向下次常委会会议汇报,组成人员进行审议表决,整改情况报告未能通过的,述职者当会做出检查,责成继续整改,再次听取汇报,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被测评人员中不满意票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三分之二的,县人大常委会将启动撤职程序。测评结束后十五日内,县人大常委会将述职测评情况报告县委,通报县政府,抄送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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