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5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小 中 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常晖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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