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决议决定

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常晖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4年2月5日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4-02-05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常晖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版权所有:南阳市人大常委会      备案号:豫ICP备19026864号    

本站所有图片、信息均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