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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人大:念好民生实事项目闭环推进“四字诀”

发布时间:2024-04-24 来源:南阳市人大 阅读次数: 【字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民生实事项目事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去年以来,南阳市新野县人大常委会把开展民生实事项目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举措,围绕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落实、督办、评价等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着力念好“征、干、督、评”民生实事项目闭环推进“四字诀”,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民生实事项目的各环节、全过程,实现了政府实施民生实事项目的决策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的转变,保障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激发了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为全县人民提供了满满的幸福感。

  一、广开言路“征”。聚焦“让人民群众所想所盼转化为政府行动”这一宗旨,让“民声”定“民生”,广开言路征集民生实事项目。

  一是发出“征集令”,听“民声”。民生实事干什么,老百姓最有发言权。每年在第三季度启动下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通过发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民生实事项目的通告》,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台、网络平台等形式,面向全社会征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优势,依托代表联络站(室)等平台,面对面向群众征集。通过多渠道、多频次征集,经梳理、分类、汇总后,建立“民生实事征集项目清单”。

  二是发出“邀请函”,议“民生”。按照“尊重民意、突出民生,公益均等、普惠共享,量力而行、先急后缓”的原则,采取邀请法律、教育、医疗等专业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征集项目的普惠性、实效性等进行评估论证,邀请财政、交通、卫健等部门对民生实事征集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邀请部分群众代表站在基层群众的角度进行评估论证等措施,经多方评估论证,通过筛选形成差额不低于30%的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好“最大同心圆”。

  三是发出“民主票”,定“民事”。政府在每年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按照候选项目数量不低于20%的差额,对民生实事项目作出说明,相关资料书面印发全体代表审议,在全体会议上由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超过全体代表半数的项目按得“赞成”票数从高到低排列后,确定民生实事项目,票决结果在大会上宣布,并向社会发布。

  二、全力以赴“干”。民生实事项目一头连着民心,一头连着发展,是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必须全力以赴干实、干好、干出彩。

  一是因事定人,组建“攻坚队”。在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推进上,按照“党委决策保障、政府全面落实、专班专人推进”的工作思路,政府及时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分解,按照“一个项目、一名县领导牵头、一名相关单位负责人主抓、一个工作专班负责、一套推进机制”的原则,抽调精兵强将,组建推进落实团队,集中人力、财务、物力等,全面落实,全力推进。

  二是精心谋划,画出“路线图”。项目工作专班根据建设内容、资金来源、施工周期等制定实施方案,围绕目标任务、时序进度、资金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扎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画出施工“路线图”,并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汇报,确保民生实事项目党委领导、群众“点菜”、代表“下单”、政府“配餐”机制落实落细落到位,全面持续发力,推动解决项目备案、手续审批、资金来源等问题。

  三是建立台账,公示“军令状”。实施方案经过评估论证,并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形成更加详尽施工计划,建立起包括项目牵头领导、具体负责人、施工主体、推进日程等在内的详细的工作台账,并向社会公示,随时接受询问、质询和调查,全过程接受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形成了人大代表、政府部门、人民群众齐心协力、共同发力办好事、办实事、办成事的良性互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上下联动“督”。只有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评判的标尺交给选民和群众,让他们变身验收员、裁判员,才能让群众更信服、更满意。

  一是群众“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群众最关心、最上心。在每一项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都要邀请不少于10名当地群众作为特邀“群众代表”,当好宣传员、联络员、监督员、协调员,宣传民生实事项目决策机制,监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协调矛盾纠纷,架起沟通“桥梁”。

  二是代表“督”。建立“代表分包联系项目”制度,每件民生实事项目都要按照行业相近、地域就近、议案(所提交的意见、建议)类同的人大代表全程监督,通过持代表证随机就地视察、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全过程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动态监督。

  三是专项“督”。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开展审议专项报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专项调研等形式,对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专项监督、跟踪监督,按照每个项目施工周期列出进度表,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关键环节,严格监督工程安全、施工进度、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针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坚持事前提醒、责任到人,交办“监督提醒函”,督促整改落实。

  四、公开公正“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成效如何,当地的选民和群众最有发言权。

  一是专业“评”。每一项民生实事项目竣工后,必须交由具备相关资质、符合工程规定的专业机构进行评审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并启动责任追求程序。

  二是群众“评”。一方面,针对群众身边的民生实事项目,着力引导当地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组织群众开展常态化“点题监督”评议活动,汇民智、集民力。另一方面,引导群众通过看变化、谈感想,让他们从“事外人”变为“当事人”、从“旁观者”变为“监督者”,激活主人翁意识,聚民心、赢民心。

  三是代表“评”。县人民政府将上一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或单独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项目完成情况和实施结果,由全体县人大代表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结果向县委报告,同时向社会发布,确保评价公开公正。对评价“满意”“基本满意”率低于80%的项目,县人民政府或委托有关部门做出情况说明,制定整改方案。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在下一年度持续开展监督,推动项目如期圆满完成。(孙风雷  新野县人大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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