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见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邓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探索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彰显了人大监督的力量,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地见效。
一、突出监督重点,在“会监督”上做文章
邓州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议题的确定上力求少而精、有实效,对监督的重点精挑细选,对监督的内容反复斟酌,每年突出几项重点工作,进行有深度、有计划的系统性监督,确保实施一次监督,见到一份成效。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全市中心工作抓监督。近年来,在全面加强对计划、财政监督的同时,结合邓州市实际重点审议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生态环保、营商环境等工作,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对重点项目的专项视察,对全市人民关注的回字型护城河综合改造、突破口景区建设等重大工程及时审议并作出相关决定,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助推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围绕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紧扣依法治市抓监督。先后对安全生产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和市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力促各项司法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听取和审议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力促破解“执行难”问题,有效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围绕民生重点难点问题,紧扣民生改善抓监督。每年选择教育、住房、医疗、交通、食品、药品等领域进行深度监督,重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力促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对市政府每年承诺的10件实事进行跟踪监督,促使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赢得了社会和群众的赞誉和好评。
二、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敢监督”上求突破
创新出活力,人大监督工作也是这样。近年来,邓州市人大常委会从完善监督机制入手,不断丰富监督方式方法,在规定动作上求变,在程序内容上赋新,在敢于监督上着力,切实提升了监督实效。一是坚持副市长在人代会上作表态承诺。在每年的人代会上,安排市政府副市长结合各自所分管工作,就如何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向全体代表进行表态承诺,并将表态发言录像实况在市有线电视台和广场大屏幕播放,向社会公开,接受全体代表及全市人民的监督。二是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检“两院”副职开展满意度测评。在每年的人代会上,组织全体人大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和法检“两院”副职的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测评结果报市委,作为市委任用、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测评排名靠后的同志,帮助分析原因,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任前任后监督明白化、公开化。对拟任命人员在任命前下发《告知事项书》,以“格式化”条款把任前、任中、任后监督的内容、方式和程序一一罗列,让受任干部对人大监督事项一目了然。同时把任前表态发言、宪法宣誓全程录像,在市电视台和广场大屏幕全程播放,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这些做法有效丰富了人大选举任命人员的监督形式、内容和手段,增强了被选举、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人大意识,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强督办促落实,在“求实效”上下功夫
邓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增强监督实效作为搞好监督工作的重要目标,体现在人大监督实践中,进而提升人大监督工作上的水平。一是完善制度机制,着力增强监督力度。近年来,先后出台了邓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实工作若干措施等制度办法,将监督工作中的好做法上升为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常委会监督行为,为深入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抓好跟踪督办,着力增强监督强度。对人大决定、决议和审议意见,采取及时交办、跟踪督办、落实情况反馈、开展“回审”、听取专项报告等多种方式,发扬钉钉子精神,强化跟踪监督,增强了监督的实效。同时,邓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满意度测评作为提升办理质量的有力抓手,坚持“凡审议必测评”,使满意度测评成为人大监督的常态,达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的良好效果。
邓州市人大常委会多举措彰显人大监督力量,已成全过程践行人民民主的有效抓手。(通联:河南省邓州市桑庄镇政府 史英 李政 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