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审议报告
——2025年6月26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司仁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南阳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审议及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南阳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是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健康营养,拟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为使《规定(草案)》进一步科学、合法、完善。4月1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下发通知,对《规定(草案)》书面征求法制委委员的意见,各位委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了六条修改意见,法制委书面反馈给起草组,起草组认真进行了修改。4月22日,市人大法制委部分委员参加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对《规定(草案)》再次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审议,并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审议修改意见。
今天上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规定(草案)》,下午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统一审议,认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负责、严谨的态度,对《规定(草案)》进行了深入认真的审议,在对《规定(草案)》给予赞同和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经法制委员会审议后,发现这些意见建议有的在上位法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有的涉及政府部门具体操作方面的事项,应当有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做出细化规定,有的属于用语规范理解解释问题;在充分吸纳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对《规定(草案)》进行了两处修改,形成了《规定(草案)》表决稿,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1.将第一条第一行中“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修改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健康营养”。
2.删除第二十三条原文内容,修改为:法律、法规已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
此外,还对《规定(草案)》作了个别文字和标点符号方面的修改。
法制委员会议认为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修改后的《规定(草案)》符合有关规定,文本比较完善,体现了“小、快、灵”的立法成效,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议表决同意,建议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表决。
以上报告和《规定(草案)》表决稿,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