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设10个专门委员会(法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委员会、预算监督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设4个办事机构(办公室、研究室、信访室、代表工作室)和8个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预算监督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